通知公告
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
来源: 作者: 编辑:科研处 2024-03-18

校属各部门

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

一、选题要求

自主选题项目应根据《指南》第一部分的“自主选题”确定具体研究项目,项目应聚焦影响本地区本行业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,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前瞻性。重点项目应从《指南》“重点项目”中选择,可在该重点项目研究内容基础上进行适当扩展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(一)申报单位条件

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研究相应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,建立健全的科研管理、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制度,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。

(二)项目申报

1.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与项目研究要求相适应的科研能力,无科研不端行为。自主选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多同时主持2个在研项目;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,在研重点项目的负责人,不得主持申报新项目。

2.申报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国家档案局组织的立项答辩,答辩形式和时间另行电话通知。

3.鼓励区域、行业内不同单位或跨区域、跨行业的单位联合申报项目。

4.自治区档案局将组成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,对申报项目进行预评审,确保向国家档案局推荐的项目质量较高、满足档案工作急需并具有较好的应用推广价值。

(三)经费保障

自主选题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。重点项目经费在资助额度内进行申报,项目所需经费不足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。重点项目经费一般在项目立项后拨付启动经费,按照项目执行进度拨付后续经费。

(四)申报程序及时限

4月7日前,申报单位通过“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”(https://service1.saac.gov.cn)(以下简称平台)填写申报项目信息,确认无误后向推荐单位(自治区档案局)提交,报项目信息,确认无误后向推荐单位(自治区档案局)提交,待自治区档案局评审同意推荐后,将系统自动生成的项目任务书下载打印,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至平台。

三、联系方式

1.自治区档案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冯华0771-8808353

2.广西开放大学科研处咨询电话:周莉莉,0771-5854145

 

附件: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》

 

 

科研

20243月18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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